案主家中並未申請任何政府補助,目前除了家庭開銷,還有案父的醫療費與姊姊上學住宿的支出,負擔非常重。
案主表示:家裡常常有一餐沒一餐的,所以假日時自己也會去打臨時工來賺取自己的生活費。目前最需要的是米、麵、油、罐頭和飲水機,自己則需要的是枕頭、制服、布鞋、腳踏車與電腦。
106年1月12日愛希望團隊帶著生活物資前往案主家,在大馬路旁的一排矮房子其中一間,外觀鐵門斑駁生鏽,一進入沒有所謂的客廳,在陰暗的空間裡直接放著一張床與衣櫥,案母說:案父目前有持續接受治療已有好轉的現象,只是因為氣候的轉變還是會引起身體不適(因當地氣候都處潮濕狀態,不論是孩子或大人都很容易感冒生病、氣喘與感染肺結核)。
對於案主會出去打工(有時候案主會到鯉魚潭幫忙拉船賺取自己的花費,也會交給母親。),團隊深感孩子的貼心、懂事,但也和案母說希望案主不要因為想急著賺錢而荒廢學業,鼓勵應以課業為重,有好的條件將來才會有好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