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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市 黃同學 個案協助

 
案母6歲時讓人收養,歷經了養父母離婚後由養母扶養。案母16歲未婚懷孕後生下案主,並於案主5個月大時與案父結婚。奉子成婚的案父母於民國98年也就是案主6歲時離婚,並約定由案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年輕媽媽帶著案主開始單親生活
 
案母離婚後一直無法找到正常穩定的工作,3年前再度懷孕生下案妹,目前因為要照顧兩歲多的幼兒,僅能以接零工的方式掙取收入,平時只能依靠著跟政府申請補助的低收入戶來過生活。每月的輔助款還需要先用來買奶粉、尿布…還有一家三口的飲食生活費…等等,,甚至常常跟別人借錢。
 
本會於6月1日前往家訪
 
案主與母親、妹妹原本住在老家,因為屋子年久失修產生嚴重漏水無法居住,所以經由朋友介紹租了一個2坪大3000元的雅房住下,屋子是一棟透天厝,5個房間住著5間不同的房客。當我們團隊到案主與母親可以棲身的房間談話時,眼前看見的只有一張小桌子、一個電鍋、保溫瓶,沒有床、沒有椅子,只有一張可以遊戲的嬰兒床和幾個裝著衣物的紙箱…。當下想到的是案主與母親怎麼睡? 冬天冷的時候怎麼辦? 案主要在哪溫習? 寫作業…? 樓下大廳雖有桌椅,但若是被其他住戶輪流占用,也真的是沒地方可以好好溫習功課。
 
珍妮老師說:案主與母親、妹妹也是最近才搬到這個地方,案主什麼都沒說,原先假日都會跟她到教堂,最近也都沒再去了,或許是因為現在居住的地方讓案主有些自卑,所以寧可待在家裡也不想出去。案母在家都是以簡單的煮食給自己和案妹吃,案主則靠著學校的營養午餐與下課後到長青喜樂課輔班準備的晚餐來解決每日的兩餐。家中除了以政府補助低收三款過日子外,還有家扶中心的協助,只是因為案妹年幼的關係,案母目前沒有工作,光靠這些補助是沒辦法解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案妹是案母與前男友生下的孩子,前男友在孩子生下後,也是不負責任,在案妹還小就與案母分手離開台東搬回花蓮。(目測案母的身形,我們懷疑她又懷孕了,基於隱私方面也不便提及。)
至於案主的生父,自從與案母離婚後就完全沒音訊,更沒關心過案主的狀況
 
案主家目前所需要的是長存的食物與基本的生活用品,本會將以扶助經費採購物資方式給予協助,並定期追蹤個案狀況。
 

愛希望團隊「守護天使 個案助學」行動,透過本會的公益專案連結每位捐款人及捐贈單位的愛心,可以幫助許多像  黃同學  這樣的孩子圓夢逆轉人生。

 

敬邀您加入「守護天使 個案助學」的關懷行列,一起用愛灌溉孩子的夢想、守護孩子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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